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
2021/08/20

1.检测内容

       根据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对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,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,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。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,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。 


2.服务对象

       所有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 。


3.检测依据

       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: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/T18204.5-2013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394-2012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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